南方财经11月19日电,ST汇洲(证券代码:002122.SZ)公告,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决定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及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2019年至2020年期间,ST汇洲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、著作权授权、视频审核、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,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。2019年虚增收入5990.19万元,2020年虚增收入9688.56万元;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1415.84万元,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1777.05万元,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、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汇洲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武剑飞、董事兼副总经理姜学谦、财务总监陈莹莹、董事会秘书武宁给予通报批评处分,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。